2018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18-02-07 21:53:25来源:<推荐访问:人事工作总结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职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稳步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劳动行政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事业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抓好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又上新台阶
  (一)按照“三化”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就业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开办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46家,形成了覆盖全市各镇、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社会提供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就业岗位开发服务等内容的公益性服务,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为我市明确就业方向、制订就业政策提供参考。
  二是努力提升市场信息化程度。着手建立了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并被纳入中国劳动保障部中心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政策指导、法制咨询、建立劳务信息协作等服务。全年网上求职人数达到1098名,招聘成功率达68.5%,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三是大力促进市场就业。全年共举办劳动力市场洽谈会47期,进场交流人数达55300人,入场招聘单位179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6460个,入场应聘登记9860人,达成就业意向6394人,交流成功率为65%。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成熟,市场在劳动力资源中的优化配置作用日益明显。
  (二)建立帮困机制,健全服务手段,促进再就业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就业帮困机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失业人员建立生活和就业状况台帐,对特困失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动态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就业愿望,开展“一对一”结对帮困活动。节日期间,对174名困难失业人员开展帮困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10.72万元,对2348对双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47.44万元。同时,对有就业愿望的特困失业人员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输送适宜岗位200余个。
  二是抓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市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代理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18364名,失业保险费人员17893名,大病保险费人员15627名,代收代缴三项保险基金3464.77万元,解决了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分流到社会就业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衔接问题。
  三是采取综合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贯彻全国、省、宁波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了我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突出以开拓就业岗位为重点,认真落实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定向输送、税费减免、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代理等各项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动员企业、社区、新闻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再就业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市共有失业人员3487名,其中当年新增2516人,上年结转971人,通过各种就业途径实现再就业2334人,再就业率达到66.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继续保持了稳定的就业局势。
  同时,为探索农村劳动力特别是离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路子,xx街道开展的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完成了组建组织网络、组成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
  (三)抓好再就业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努力减少结构性失业因素。
  一是抓好再就业培训。全年投入培训经费15万元,举办再就业培训57期,累计培训人数达2417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300名考核指标的105%,培训再就业率达84%。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2期,培训150名。
  二是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和开发。积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层次,全年共举办9期中级技术职称培训班,1期高级技术职称培训班,累计培训9987人,比上年增加60.3%,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85.34%。努力扩大技能鉴定覆盖面,形成了以市鉴定中心为龙头,6个技能鉴定站为支撑的网络体系。通过考核鉴定,2413名获初级职业资格证书,995名获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9名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4名获技师职称,共获职业资格证书3441人,比上年增加63.4%。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技校教育管理。以“双高”为培养目标,进一步拓宽办学路子,全面普及计算机教学,新开设cad、proe及数控等课程,狠抓教育质量管理,应届毕业生毕业率和四级工合格率均达到100%,教学质量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同时,积极配合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设立新的培训基地,开展电工、cad等各类培训28期,培训1360余人,鉴定合格率达88%。
  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改革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养老保险扩面成效显着。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我市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26个县市之一后,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年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和每年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由市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下达到各镇、街道。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层层下达了扩面任务。
  二是实施政策突破。在xx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及“延七补八”政策,为广大职工群众参保提供了多种选择,并为大龄人员参保创造了宽松的年龄条件。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监督考核机制,并首次把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各新闻单位开展动态、典型、专题报道;各镇、街道、企业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市扩面办印发简报、通报,配合搞好宣传工作。同时,组织5个指导督促工作组,分片开展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还分两片召开扩面汇报检查会议,进一步加大了督促力度。
  通过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督促检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紧密配合的协调联系机制,确保了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到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企业 4924家,实际参保缴费职工85601名,净增22867人,完成宁波下达任务的254%,完成市委市政府三年实现全覆盖计划第一年指标任务的114%。
  同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03家,职工34637人,新增参保职工5287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446家,参保职工达82213人,超过上级下达任务10813名,名列各县市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移交。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创造性地构建了科学的政策框架体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政府的政策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胆突破政策限制,制订出台了《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xx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两个主体文件和14个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科学完整的医保政策体系。
  二是以超前的工作思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实施个人门诊帐户和住院统筹帐户平台一步到位的政策;实行“一站式”的服务形式;组建县市级一流的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联网,与城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时联网。通过上述措施,构建了相对超前的工作机制。同时,实施新型的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特困企业单独参加住院统筹、失业人员参加单项统筹等办法,构建起了切实有效的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机制。
  三是审核稽查工作逐步加强。全年共处理违规就医购药行为2900余例,扣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6万元,查获由家庭成员冒用医保卡行为6起,追缴违规金额4558元。
  目前,全市参保单位314家,参保人员25362人,按上级考核口径,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分别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的18%和20%,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总体待遇得到提高,医疗费用增长势头得到遏制,总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9%。
  (三)密切配合,加大力度,抓好基金征缴工作。
  切实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基金的征缴工作。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9025万元,收缴率达到99%,清欠基金231万元,清欠率为100%,离退休人员14122名,发放养老金13055万元,年结余5970万元,累计结余27074.7万元,支付能力达到24.89个月,比上年增加1.86个月;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692.19万元,收缴率为96.5%,清欠基金35.54万元,清欠率为96.3%,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各项补助1307.44万元,年结余1384.75万元,累计结余3094.14万元;收缴工伤保险基金253.71万元,收缴率100%,发生工伤306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106.02万元,年结余147.69万元,累计结余704.70万元;收缴医疗保险基金6279.77万元,收缴率为100%,支出3646.18万元,结余2633.59万元;参加大病医疗统筹企业253家,参保职工38129名,收缴基金1153.19万元,收缴率为100%,支付医疗费2094人次1157.79万元,结余-4.60万元,累计结余1654.49万元;参加女工生育保险企业233家,参保职工13341名,收缴基金26.68万元,收缴率为100%,拨付生育补助120人次18万元,累计结余297.77万元。
  (四)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社会化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和伤病残鉴定工作。全年共对356名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4次208人,进行病残鉴定2次189人。
  二是做好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和提前退休审批标准,全年共审批职工退休544人,其中正常退休235人,病退52人,退职48人,特岗提前退休142人,农婚知青退休67人。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退管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企事业单位托管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代发工资性补差和小病包干费、代办大病医疗费报销手续等,并积极改进基础管理设施,开发专用数据库软件,建立特困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档案库。现有托管人员15198名,其中离休干部115人,离休家属、遗属93人,企业退休人员12174人,退休农婚知青864人,企业精减遗属1909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人,全年收缴托管经费16181.45万元(其中托管保障金6263万元),共发放各项经费10586.96万元(其中养老金9540.38万元)。同时,认真做好特困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补助工作,慰问特困人员276人,发放慰问补助金14.92万元。
  三、规范劳动关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xx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企业4886户,签订合同的职工174719人,企业实施面和职工签订面分别达到82.97%和84.80%。建立劳动合同台帐企业1097户,采用微机管理企业387家。
  (二)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指导企业搞好工资分配,在115家企业中探索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行劳动力价位指导标准,发布了工资指导线标准,公布了115个工种的高、中、低劳动力指导价位,为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提供了参考依据。完成了63家企业的工效挂钩、包干企业清算工作。对6家工效挂钩企业、21家包干企业、11家出口创汇企业进行了工资基数核定。对67家企业核准了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核准职工人数为22916人。
  (三)及时、妥善、公正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工作。
  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0件,结案288件,结案率为99%。申诉经济标的1273.14万元,处理经济标的662.53万元,其中,为职工追回工伤补助、经济补偿金等612万元、劳动报酬82.24万元,为用人单位追回经济损失347万元。加强对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协作,对及时妥善解决基层劳资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全年开展了6次专项劳动监察工作,超过上级考核目标的50%,检查单位1001家,超过上级考核目标138%,涉及职工107073人次,为3943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473.28万元,为144名清退职工入厂押金8.45万元,查处非法招用童工20名,督促用人单位为4127名职工补办用工手续,为9344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为1146名职工补办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9家,对3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了9.3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违法行为较轻的152家用人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继续做好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年检用人单位1526家,比去年增加51%,并开展了“星级”企业和“十佳”企业评比工作。
  四、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
  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活动,全系统深入学习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大讨论活动、业务素质教育、作风行风建设专题教育以及禁赌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实施了作风建设与考核奖励“三挂钩”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勤政廉政和工作作风的监管力度,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各项中心工作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劳动保障制度改革一步步向前推进,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先进集体及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存在问题:一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繁重,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刚刚起步,城镇失业人数增加。二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仍有较大难度,中断缴费人员大量增加。三是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有上升趋势。四是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步伐不快,基层机构、机制不健全,人员编制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五是少数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