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营造发展环境推行首问责任情况汇报

时间:2018-02-07 15:58:20来源:<推荐访问:情况报告

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营造发展环境 推行首问责任情况汇报
省政府督查组:
    首先,我代表省国税局党组及全局干部职工,对督察组一行来省国税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省国税系统营造发展环境,推行首问责任制情况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一种良好的投资、建设和干事创业环境,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并致力于环境建设,陆省长指出,“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真正认识到环境也是生产力。”近几年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固树立税收要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的观念,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基本原则,把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国税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一、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系统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2002年我们提出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到“四个到位”:即发展经济,认识到位;广泛宣传,政策到位;转变作风,工作到位;责任明确,追究到位。省局将2003年确定为全省国税系统的“优质服务年”,广泛开展了以纳税人为服务对象的优质服务竞赛。全系统在办税服务厅等“窗口”设置“共产党员示范岗”、“共青团员示范岗”和“优秀公务员示范岗”,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去年,我们专门召开了优质服务竞赛表彰大会,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作为省以下基层税务部门,在既不能擅自减税免税,也不能任意缓缴税款的情况下,如何支持经济发展?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制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一要坚持依法治税,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二要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高效、快捷地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三要尊重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让诚信自觉纳税的人受到尊重和理解。为此,省局在2003年5月出台了《关于支持经济发展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20条),先后在《中国税务报》等媒体登载,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20条”包括从公开办税到落实税收政策,从首问责任制到一站式服务,从限时办结到责任追究,从推行多元化报税到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到接受监督、促进廉政,基本上涵盖了国税部门营造发展环境的主要内容和措施。为了确保“20条”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我们向社会承诺:凡纳税人反映这些措施未执行的,一经查实,对内实施责任追究,对外给予举报奖励。
今年,在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同时,我们重新修订完善了《承办限时办结项目》,对确需依法行政审批的26个项目实施限时办理制,并提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十条措施,进一步为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吴碧莲副省长对此做出批示“省国税局所提出的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十条措施,是近几年他们在优化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经验的深化和完善,体现了省国税局党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强烈意识。”
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务部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点,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不折不扣,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据统计,2003年,我们为全省各类纳税人减免税收及免、抵、退税13亿元,比2002年的9.45亿元增长38%。为了切实落实好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省局提出全省国税系统必须做到“三个一”,即每一位国税干部都必须熟悉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都必须落实到每一户应该享受的企业。去年,全系统共为17户企业减免税收87万元,为9636名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26万元。今年,我省有4212户达不到起征点的经营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涉农税收优惠,预计全年减免税收685万元。
二、推行首问责任,不断改进作风
推行首问责任制是我们国税系统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几年前,我系统大部分地县国税局就推行了首问责任制;2003年5月,我局将首问责任制在全系统推行,省局出台的优化纳税服务“20条”措施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受理国税机关要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受理纳税人涉税事宜的第一个税务干部作为首问责任人,不论纳税人所需办理的涉税事宜是否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都必须热情接待,引导、帮助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项,不得拒绝、回避、推诿。”
今年,省政府提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求各部门制定并实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各项服务措施。省局党组十分重视,认真学习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整摆在推行首问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制定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在上报省政府的同时,下发全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首问责任制。该《办法》规定,凡来人或通过电话(即办事人)到国税机关办理或者咨询涉税事宜时,首先接待或者受理的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办理或引荐相关部门直至办理结束。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以礼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立即准确地答复或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理由,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及时指引到有关部门或相关业务主办人办理或答复。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环节,要做好记录,已备查询。该《办法》将首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国税机关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税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规定各级国税部门及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是首问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有关规定,给纳税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第一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抓好省局机关首问责任制的落实,我们制定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机关落实首问责任制具体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高度,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和办事效率,率先垂范, 为全省国税干部落实首问责任制作出表率,同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首问责任制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了配合首问责任制在省局的推行,我们还在严格上岗挂牌制度的同时出台了如明示各处室楼层分布、所有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统一配放桌签、制作《首问责任单》及设立投诉意见箱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目前一些措施已经到位,一些措施正在逐步完备之中。首问责任制在省局机关的推行,约束的是行为,改变的是思维,服务观念在每个干部心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强化。
三、 坚持依法治税,公正公平税负
依法治税,公平税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之一。我们认真贯彻“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强化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广泛宣传、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等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三是连续三年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使之成为强化征管、促进依法治税的有力“助推器”。四是2003年在全省国税系统42个单位引入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对征管质量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提高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水平。五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过去的两年间,全省先后开展了集贸市场、加油站和白酒行业等多项税收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1797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涉税案件20起。六是推行稽查预告制度,提高税务稽查质量。七是全面推行增值税“一窗式”管理模式,防止申报不实,避免税款流失,同时,简化了办税程序,方便了纳税人。
信息技术引入税收征管,大大推进了依法治税进程。金税工程自开通运行以来始终运行良好,真正发挥了打击偷逃骗税“杀手锏”的作用。原CTAIS(中国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已先后在金昌、嘉峪关、兰州三市成功上线,今年将在全省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申报的推行、出口退税的电子化管理、及“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全面实现,在使得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四、 抓好组织收入,促进税收增长
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持,是国税部门的基本职责。
由于我省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工业基础底子比较薄弱,结构相对单一,使税收收入存在不少困难。多年来,全省国税部门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征管,加强税源控管,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劳动。2003年,我们克服“非典”疫情造成的影响,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04.48亿元,同比增长18.05%,突破100亿元大关。今年截止4月上旬,全省各项国税收入完成32.89亿元,占年计划的28.88%,同比增长13.22%。税收收入远远高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加强队伍建设,创建文明行业
做好人的工作,调动人的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基础。近年来,我们始终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深化人事改革,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廉政建设,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上,
2000年和2001年全省国税系统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末尾淘汰,有80%的干部轮换了岗位,末尾淘汰146人。今年,我们将进行新一轮竞争上岗、末尾待岗以及能级管理试点工作。在廉政建设上,2002年以来,全系统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建立了相应的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国税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参加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廉政谈话制度做到了坚持不懈,全系统共进行廉政谈话95人(次);落实了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系统有519名干部进行了个人收入申报,231名干部对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建立廉政档案4443份。
同时,我们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入手,以“创一流行业,建诚信国税”为目标,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创建促进“三个环境”的营造,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到目前,全省85个县(区)国税局全部被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州、地)党委、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4个市(州、地)国税局和省税校全部被市(州、地)委、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其中有10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或“文明行业”;省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总局和省政府领导都曾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陆浩省长批示:“要继续巩固先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成果,省国税局的一些成功做法要在部门推广,使‘三个环境’的营造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在省直机关真正落到实处。”省直机关工委随后在我局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营造‘三个环境’”现场会。

总之,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但个别地方、个别环节也存在服务不深入、不到位、不细致等问题。我们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以此次督查为鞭策,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自觉地将国税工作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也是生产力”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改进服务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努力为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