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年度综治工作计划

时间:2018-02-07 13:56:42来源:<推荐访问:年度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xx年上栗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以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总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统筹相关各项创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平安、师生安宁”的教育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社会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网络,进一步化解不安定因素,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保持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和谐的局面。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相应工作机构和专兼职队伍建设,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全县教育系统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县教育系统实际,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与全局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考核、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2.完善网络,健全综治工作制度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综治网络和校园安全检查等制度,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学校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意识。举办各种层次的知识培训,提升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3.创新举措,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各学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范体系,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宁。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团队活动等多种宣传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活动。继续会同团县委、文明办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建立经常性对学生心理状况摸底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政教处和心理疏导室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杜绝事故苗头和影响社会治安及学校安全的事件发生。

  4.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努力消防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确保校内及周边地区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县各校无严重治安问题发生。

  五、月度工作安排

  一月份:

  各学校制定并上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各学校开好寒假期间学生法纪教育大会。

  二月份:

  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大检查,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

  三月份:

  召开综治工作年会。

  四月份:

  组织“五一”大检查;做好省市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

  五月份:

  各学校举办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六月份:

  部署中考、高考期间工作;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七、八月份:

  各学校开好春学期结束大会,对师生进行安全和法纪教育。

  九月份:

  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开展禁毒禁赌、反传销等教育。

  十、十一月份:

  做好省市县“平安校园”申报工作;安排一次以“反邪教、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

  十二月份:

  对各中小学校综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