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时间:2018-02-07 09:28:44来源:<推荐访问:买卖合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买方:中国       公司       中国,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
  │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 单 位 │ 数 量 │单价│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值                                │
  └──────────────────────────────────┘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