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时间:2018-02-07 09:23:57来源:<推荐访问:买卖合同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
  
  第二条 产地:
  
  第三条 数量:
  
  第四条 商标:
  
  第五条 价格:  
  
  第六条 包装: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    %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     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