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

时间:2018-02-07 16:48:22来源:<推荐访问:劳动合同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  
  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性别:
  学校性质:籍贯:年龄:
  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
  单位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____,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 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施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