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地方海事处工作总结

时间:2018-02-08 05:58:42来源:<推荐访问:部门工作总结
一年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海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县交通局直接领导下,以党的xx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水运安全管理的职能作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纠正水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大力宣传水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我处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定期开展了“春运”、“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黄金周”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及隐患排查、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现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全体职工的努力工作,真抓实干,全年水上交通未发生一起大小事故,为创建平安和谐**再创新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沙江流经我县168.2公里,有渡口22道,有营运船舶11艘:“其中有客渡船10艘,滚装船1艘。”总吨位337;主机功率362.2千瓦;138客位。有海事执法人员4人,签单发航人员10人,全年完成水上运输客渡运量12万人,货运量4.3万吨,滚装船完成渡车量1300辆。
二、落实组织领导机构
今年,我处为切实加强管理好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以永海字[XX]1号文件成立了以孙定学处长为组长、刘智副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有船乡镇船管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组。明确了安全领导组管理职责,目标任务,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及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今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与各有船乡镇政府领导签证了大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全面落实水运安全四级责任制,我处代县人民政府拟订水运安全四级责任书文本,并督促各有船乡镇与村、渡口签订完善另外三级水运安全责任承包书,截止三月底已完成乡(镇)对村民委员会责任书9份,村对渡口的责任书11份,签订率100%。
四、突出重点,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
(一)、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根据部、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我处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认真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一是精心组织,积极依靠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对签单发航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对渡口实施渡运安全知识的强制培训;对乡镇船管员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了乡镇船管员和渡工的水上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渡口安全管理,加大对渡工、渡船、渡口设施及渡运安全检查力度,对渡口渡船实施了强制维修保养,打击和取缔了非法载客的鱼船,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交通部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按照市海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的通知》(昭市海电【XX】3号)文件安排,我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海字【XX】4号)文件下发各船乡镇,明确了这次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治理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渡口船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隐患跟踪监控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严格控制隐患转化为事故;三是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真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全年共整改隐患6起,打击取缔“三无”船舶1艘。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我处十分重视抓好“春运”、“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坚持提前介入,制定监管计划,抽调人力,集中力量实施现场检查,同时,督促各渡口船舶签单员认真履行签单发航职能职责,确保船舶安全渡运。针对“汛期”水位高涨的情况下,我处及时发布封航封渡令,确保了水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