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时间:2018-02-07 12:27:40来源:<推荐访问: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计 划 类 别:

计划下达文号:

计 划 编 号: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推荐单位: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制

XX年1月

第一条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及推荐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完成甲方资助的科技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益阳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采取课题制管理,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本项目首席专家和专家组成员为:

类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学历

职称

从事专业

首席专家

 

 

 

 

 

 

 

专家组成员

 

 

 

 

 

 

 

 

 

 

 

 

 

 

 

 

 

 

 

 

 

 

 

 

 

 

 

 

 

 

 

 

 

 

 

 

 

 

 

 

 

 

 

 

 

 

 

 

 

 

 

 

 

 

 

 

第三条 本项目执行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其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是:
第四条 本项目完成时的主要成果及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1.预期的主要成果(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基础研究为论文、着作等):

2.主要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或技术、工艺的主要技术参数等):

3.主要经济指标(项目执行期内,本年度和累计实现的新增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增收节支、创汇等,农业项目包括新增产量,为农民增收节支等):

4.其它指标(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等):

第五条 本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与阶段目标(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年度主要目标):

第六条 本项目在执行期内,项目经费总投入 万元,其中乙方自筹资金 万元,甲方为乙方资助 万元,丙方配套资金投入 万元。

甲方为乙方资助的经费分 次拨付,拨付时间:

1. 年 月 日前拨付 万元。

2. 年 月 日前拨付 万元。

甲方所拨经费为 偿使用。乙方必须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偿还给甲方 万元,不准拖欠。乙方用 作为不可撤销担保。乙方按2‰(月)交纳资金占用费。如乙方不能如期偿还本金,逾期3个月以内的加收10‰(月)的资金占用费,逾期3个月以上的,加收15‰(月)的资金占用费。

第七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对乙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并视情况收回经费。同时甲方在今后二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

第八条 乙方应按有关要求,于年1月10日前如实向甲方报送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丙方应按照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有关配套资金,督促乙方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并对科技周转金项目及时组织有关经费回收工作。

第十条 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合同。如发生争议,应予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方案执行。